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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公证

重庆-九龙坡 04-14 08:50  悬赏 0  发布者:zyyhel…… 给我留言  回答:(7)
房产证是夫妻两人共同名字,男方过世,现在想过到女方一人,男方的父母已逝,兄弟姐妹放弃继承,但是,夫妻二人有一儿子患精神病,不能去公证处签字,因为家庭条件不好,必须要过户到女方后才能卖房屋。现在就是那个儿子有问题,要怎样办呢?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还是怎样?麻烦各位律师帮忙想想法,说具体一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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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14 09:01
这是可以直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的
回复时间: 2015-04-14 11:04
提供对他的精神鉴定报告,证明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回复时间: 2015-04-14 08:57
这是不行的
回复时间: 2015-04-14 09:16
提供对他的精神鉴定报告,证明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回复时间: 2015-04-14 09:28
要证明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回复时间: 2015-04-14 11:03
首先要提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然后到公证处做公正,有其他疑问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5-04-14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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