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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发生争吵,对方用手中电筒先动手打我方至头部流血,我方见势几个人一起打了对方

湖北-武汉 04-14 13:4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9)
因工作发生争吵,对方用手中电筒先动手打我方至头部流血,我方见势几个人一起打了对方,事后双方都受伤,对方伤势稍重些,无生命危险,我方伤势较轻,请问这样我方需赔偿或负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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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14 13:52
受害方需做伤情鉴定,如轻伤以上则伤人者涉嫌刑事故意伤害罪,同时还需民事赔偿。
追问:

那伤害罪会怎么判,只赔偿医药费还是对方提多少赔多少,那对方先动手

回复时间: 2015-04-14 13:58
轻伤需承担刑事责任
追问:

那对方先动手也要我们赔偿吗,刑事责任怎么判,可对方先动手打到我们头部流血了,我们才动手的。对方是属于管理人员,发生事情后没劝说还先动手

回复时间: 2015-04-14 14:09
建议做伤情鉴定,轻伤以上涉嫌故意伤害罪。
回复时间: 2015-04-14 14:13
您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构成轻伤以上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实际损失。
回复时间: 2015-04-14 14:13
经鉴定构成轻伤的,需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4-14 14:22
首先民事赔偿应当承担,如果造成了轻伤以上,就要负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4-14 15:00
轻伤以上则要承担刑事责任,需要赔偿。
回复时间: 2015-04-14 15:42
建议受害方做伤情鉴定,轻伤以上涉嫌故意伤害罪
回复时间: 2015-04-14 18:45
建议做伤残鉴定。若构成轻伤以上,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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