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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合法权益该怎么主张!

江苏 04-14 15:06  悬赏 25  发布者:马渊兰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是2003年根据苏公厅456号文件,江宁政发(20052)254号文件,因个体经营客运乘用中巴车被政府和公交公司停驶,被安置江宁客运公司工作(前身中北巴士,现在为江宁区东山公交集团)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2014年12月8日东山公交集团公司根据达到退休年龄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截至解雇期限该公司为我交了134个月的社险不足15年,差46个月,致使我无法退休我目前既无退休金也无医疗保险,生活无保障,生病无钱医,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继续参保,可是我生活无保障哪有钱来续保,特此申请劳动仲裁却以超过法定退休年纪为由不受理。我在公司兢兢业业工作了11年,当时个体营运的中巴车被收购无任何赔偿被安置进去的,该公司理应保障我直到退休才是,现在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请给我帮助,非常感谢。                                
                                           马渊兰  电话1377096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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