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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购房税纠纷该怎样解决?

 02-11 18:15  悬赏 50  发布者:huxiao……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九龙坡 回答:(5)
我们于2010年6月10日与业主及重庆中房中介公司签定了三方购房合同,但当时的合同上注明“房屋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我)承担。
    按当时的政策我方支付的税费应该仅为一万元,但甲方(出让方)在办理了抵押注销后却因提供不出产权证而耽误了我方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及相关事宜,直至2010年12月份甲方才拿到房屋产权证,而现在根据国家的政策计算出税费共计4万4千多元,导致中间出现了3万元左右的差额。
    合同中另一条中写明了“甲乙双方须于甲方抵押注销后的房地产权证出件时提供相应的证件并到场办理过户及相关的一切手续,丙方应积极配合。若甲乙双方因此而出现延误,一切责任与丙方无关。”我方认为正是因为甲方当时提供不出房产证而延误了办理相关手续,现在国家政策变了肯定应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费用,请问这笔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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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2月11日 22时23分
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增加的费用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合理分担。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虽然我们以失败告终,但还是很感谢您对我所提问题的关注,谢谢!!
主要是遇到了业务水平低下的“中房地产”中介公司,当时合同没约定“国家政策调整后超出的费用由谁承担”、也没约定业主什么时候拿产权证过户等一些相关约定,算我倒霉没办法!!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11 18:37
答;有约依约,按照合同条款一切责任与丙方无关,增加的费用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由甲承担,或者根据合同的整个条款在甲乙之间协商处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9655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2-11 19:19
你理解的是对的,应由甲方承担多出的费用。
回复时间: 2011-02-11 20:18
你可以拒绝,卖方应承担主要的税---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增值税,你仅应承担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和3%左右的契税。
回复时间: 2011-02-12 18:22
你可以要求甲方承担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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