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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

 04-20 10:52  悬赏 20  发布者:512078……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长沙 回答:(4)
我先生跟我结婚3年,此前他离过一次婚,跟前妻有过一个女儿且判给我先生抚养,我是初婚,婚后我们生了一个儿子(现在刚满2岁)。我感觉我们不像夫妻,对于他工作的事情我一无所知,对他的经济状况也一无所知,而且结婚后只有差不多一年的时间给了我家里日常生活支出,之后从未给过我钱,自我工作后,我每月的工资基本都用于了家里的日常生活支出,我娘家有任何人情支出他也是不管的。家里有什么大事小情他也不会跟我商量。结婚时,他们家并未给我们礼金,连婚礼都没有举办。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结婚前他们家出资买的,就是在装修的时候我们家出了很少的一点钱。为了我儿子我不想离婚,但是觉得日子实在过得太累了。我想请问,如果离婚,儿子能让我抚养吗?如果让我抚养我能要求他负担全部的抚养费吗?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怎么办?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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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4月20日 11时35分
你好,根据你陈述的情况以及法律的规定来看,你争取小孩抚养权的希望较大。另外,作为小孩父母,你们都有抚养义务,只不过对于未带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抚养费。至于财产分割等问题,鉴于你并未在此提供有关信息,如有疑问的,建议你当面与律师交流,以便律师给出准确的法律意见。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20 10:55
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你们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决。一般情况下,小于两周岁的孩子会判给母亲抚养。超过10周岁,会针求孩子的意见。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15590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4-20 11:03
你好,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向法院起诉离婚吧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均分,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我的答案能给你带来帮助,请点击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进一步咨询。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0316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4-20 11:25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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