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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问题

 05-07 14:10  悬赏 20  发布者:阿佛罗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通州区 回答:(7)
业主一套房目前在贷款中,想出售,我也想买,个人交易没有中介。
我们签订了个人房屋买卖合同。但在抵押中的房产不能交易,业主也没那么多现钱去提前还贷,所以我们商定我出首付让其先还贷款,在拿到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清证明后再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等手续。
因为怕对方在还清贷款后,不配合我去办理过户手续,所以想让对方出具一份房产过户全权委托书并公证。假若对方真不配合,我也可以拿公证后的委托书,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老的房产证等资料去办理过户。
但我怕对方会直接去房产交易中心对他的老房产证申请丢失处理,那这样的话,交易中心还会受理我的过户申请么???
在法律途径上,我有何种办法去限制他,让自己资金最安全风险最低???如若我真被骗,我有何种办法挽回我的损失???如若真被骗,我能要求法院查封他的房屋,等我付清尾款后,直接过户至我名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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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5月07日 15时40分
如果房子确实是他的,也不存在被查封等权利瑕疵,到时如果对方不愿过户,你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房屋并要求其履行。另外,在合同中,也可以约定比较高的违约金以约束对方。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5-07 15:34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防范风险。
回复时间: 2009-05-07 19:32
非常理解你的心情。《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你可参照以上规定进行合同行为
回复时间: 2009-05-08 06:54
谨慎行事。
回复时间: 2009-05-08 19:21
你好!
最好请律师介入,以保护合法权益!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回复时间: 2009-05-09 15:05
可以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2009-05-11 10:41
风险较大,可以把中介加进来。让中介做第三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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