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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员工在公司宿舍受伤

 02-19 09:25  悬赏 10  发布者:ancafi……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珠海 回答:(2)
一名员工于下班后在公司宿舍洗澡时受伤。因宿舍便池有破损,其脚筋被便池破损处割断。请问这种情况,公司是否需要负责任?需要负多大的责任?

现在该员工在住院,医院要求必须有人陪护。如果由公司的员工去陪护,是否可算为该员工是上班?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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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2月19日 10时36分
1、公司提供的住宿条件有瑕疵。该建筑瑕疵是造成员工损害的原因之一。需要负一定的管理责任。
2、责任比例需要结合各方的过错比例确定
3、去陪护的员工系公司指派,当然算作工作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两位律师。只好按时间来采纳答案了。Thank you!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19 20:42
1、如果公司没有及时修缮宿舍便池,因此公司对员工的损害需负一定责任;
2、如果陪护员工是公司安排的,则员工的陪护工作期间当然算为上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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