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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鸡市金台区工农村集体土地补偿不合理

陕西-宝鸡 05-06 16:41  悬赏 5  发布者:mirvk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工农村民,其中还有30多户祖籍户,我村现对我们家所在集体土地进行拆迁,赔偿方式是按人头加老房子产权置换每人58平米的方式安置,多出的房屋面积以每平方560元的价格给予补偿,这与本区商品房每平米3100元的价格形成了明显的差异,严重有失公平公正,我们的权益受到无理侵害。宝鸡市金台区其他自然村进新村,东仁堡,玉涧堡,联盟村,以及东岭集团发源地东岭村 都实行1:1平米产权置换和人头58平米和1平米560三种补偿方案,而我们工农村却只有货币补偿和人头补偿两种方案,明显是有失公平。完全无视我们守法居民的合法权益。直接导致我工农村出现了30多家钉子户,请问我所在城市市政府牵头的新东岭拆迁指挥部是否已涉嫌违法?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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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06 21:02
宝鸡李律师解答:如果你认为拆迁违法,可以起诉。如需律师服务,及时联系。
我的补充: 2015-05-06 21:02
135 7118 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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