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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合同纠纷

湖南-湘潭 02-21 23:40  悬赏 0  发布者:赖声正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父母有4 个门左面和一楝私宅。4 个门左面房产证是我父母一个人的。但是办理房产证时是在我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的。期中一个门面的地皮是我婚后购买的。水电立户费用和房屋的部份装修费用也是我出的钱。只有人证无证据。门面建设之前我父母答应一人一个门面。现在不愿意给我。只想给哥哥。如果我父母立好遗嘱不给我,我是否 有权得到一个门面的房产。或者退还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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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22 10:43
你现在可以向房产局申请产权变更,因为其中有一个门面的地皮是你买的,你可以以共有人的名义申请。这样就与父母立的遗嘱无关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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