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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签了定金合同,现在需要减少一个户名但要支付费用吗,我该怎么办?

上海-闵行区 05-13 19:33  悬赏 5  发布者:xzh 给我留言  回答:(5)
前两天买了一套房子,领号的时候是我男朋友领的号,签了意向合同,交了2万的意向金,这时候的签字只是男朋友一个人的签字,
过了几天后我们一起去把意向金转成了定金,并签定了定金合同,我和男朋友同时都签了字,现在想在交首付款的时候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
但销售人员说签意向合同的时候只有男朋友的名字,现在如果减少一个人名需要给几千元的好处费,我仔细看了下定金合同,上面甲方是卖房的,乙方有两个人名字,一个是我,一个是我男朋友,现在只是去掉我男朋友名字而已,我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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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05-13 20:27
应该以最后的房管局的房屋买卖合同为依据.
回复时间: 2009-05-14 08:08
不是回答过你了,这是销售捣浆糊,黑你的钱。

不用理财,去投诉至销售总监或者销售部。这个销售员要被开掉的。
回复时间: 2009-05-14 09:01
未签销售合同,主动权在你,可和他们领导沟通
回复时间: 2009-05-14 13:32
按照最终的销售合同来定。协商的时候也可以由你男朋友写一个书面声明,同意就写你一个人的名字。
回复时间: 2009-05-14 17:39
销售人员是想讹诈你,签合同的时候,直接以你的名字签就可以了,如果不让,属于卖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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