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宇  蒙彦军  申维丰  北京孟宪辉  
该问题已关闭

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要求我交接期两个月,合同上写的是离职须提前三十天提交辞职申请

北京 05-11 14:08  悬赏 30  发布者:微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要求我交接期两个月,合同上写的是离职须提前三十天提交辞职申请,因下家公司催促早点上班,交接期肯定达不到两个月,现在已经一个月了,我要离开公司,公司却不准,还说要我赔偿2万块,因为我入职的时候经理问我离职能否2个月我说可以,现在我想问他跟我的口头协议有用吗?赔偿金2万又是否合理?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11 14:32
您好,不合理的,提前3日告知到期后可以直接离职,协商不成申请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5-05-11 14:40
你好,不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5-05-11 14:46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5-05-11 14:55
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5-05-11 15:10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5-05-11 15:13
不合理的,提前3日告知到期后可以直接离职,协商不成申请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5-05-11 15:36
您好,不合理的,员工有权提出主动离职,提前30日通知即可,30日期满可以直接走人,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应当结算工资。
回复时间: 2015-05-11 16:10
不合理的,提前30日通知即可。可以直接走人,公司欠你的可以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5-05-13 22:32
你好,不合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山东东营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广东东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941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80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345
陕西 西安
人气:584327
广东 深圳
人气:137066
湖南 长沙
人气:54748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0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