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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期间,父母全资购买房子,准备赠与女儿一人,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么?需要公证么?

 05-12 16:13  悬赏 0  发布者:kyle19……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新乡 回答:(5)
一审叛离婚,女儿判给女方,男方不服上诉女儿抚养权,中级人民法院还未受理,在这个期间,女方父母准备全资购买房子赠与女儿,二手房子,房产证准备写女儿名字,赠与女儿一人,这在以后办理离婚的时候,男方有权分割房产么? 怎么办理才能证明是女方一方财产,最好能说下流程 这里也没积分, 希望好心律师看到帮助下 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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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陈亮律师
  • 电话:13581500295
  • 60591积分
回复时间:2015年05月12日 16时15分
1、最好是离婚后再购买,因为双方现在还是夫妻关系。
2、如果非得现在买,可以写份书面声明此房屋是赠与给女儿的,并对声明做一下公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认真的回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12 16:14
你好:需要签订出资协议书和赠与合同,并过户的。
回复时间: 2015-05-12 16:27
出资使用父母银行卡。
回复时间: 2015-05-12 16:34
全款并登记女儿个人名下的,是女儿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5-05-12 16:35
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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