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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增加需要书面通知吗?

广东-东莞 02-25 21:53  悬赏 0  发布者:guo39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一家电子厂工作,2007年时,公司为了发展,让我去国外培训A产品技术,签定5年合同,公司当时生产A产品.一年后,我回公司,公司生产A和B产品.由于B产品的产量底,公司也让我从事B产品的技术.两年后,A产品移往国外生产,公司依B产品还在生产让我继续履行合同.(在签定合同时,公司没有生产B产品,且3年中公司没有书面通知我要从事B产品的技术.公司依我已经做了2年的B产品技术,且默认就是承认的说法让继续履行合同,我是否可以拒绝?)
问题补充:
  谢谢胡贵省律师的回答
我想再质询一下,2007年我去国外培训时,公司为我花费了费用,如果我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让我赔赏培训时花费的费用,我该怎么办?(1年前时,公司正把A产品移往国外生产,我提出终止合同,公司就让我赔赏损失.)
另外,如果公司提出把我平级移调(福利、薪值等保持不变)我是否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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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25 22:02
你有权利拒绝,但还是建议你修改合同内容,继续从事这份工作,除非你想辞职。因为,A产品已移往国外生产了,你的合同因客观情况变更,原合同已无法履行,如果不能变更合同内容,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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