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徐荣康  陈晓云  朱建宇  周文才  
该问题已关闭

婚前房产问题

湖北-武汉 02-26 13:39  悬赏 0  发布者:JadeTo……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和男友去年9月底在光谷买了套新房,目前还未交房没有拿到房产证。当时我和男友一人出了一半付首付,有单据为证。由于时间紧迫我未办理材料,所以房产证上只能写男友名字。现在限购令出,也不能改变加上我的名字。这样一来婚后房子成了男友的个人财产
想咨询,怎样能保护我的权益,能让我和男友共同拥有房产。目前我们还未领结婚证。请问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婚后夫妻财产协议将此房子规定为共有才占是否有效?
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26 13:46
双方约定共有的协议对你们约定是有效的,但是不能对抗第三人
回复时间: 2011-02-26 14:31
必须办理合法手续才能保障财产权利.
回复时间: 2011-02-27 12:07
    该房屋应认定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你主张共有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双方对财产的书面约定有效。
回复时间: 2011-02-27 16:40
建议你们之间签订书面协议,约定产权共有以及确定共同出资的事实。慎重起见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
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协助,可以电话联系武汉王建峰律师:  13971214013  18971349500
QQ:1597912064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天津河西区
广东深圳
广东佛山
湖南长沙
北京东城区
广东广州
浙江宁波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12502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97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567
天津 河西区
人气:204858
安徽 合肥
人气:282043
河北 保定
人气:16134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6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