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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产权问题

江苏-淮安 05-15 14:20  悬赏 20  发布者:yk4349…… 给我留言  回答:(5)
买一套住房,房产证写上我与养父两个人的名字,首付款由我与养父一同出,他出的首付款比我多,房贷款由我一个人还,他有一个女儿,如果以后牵涉到房产继承的问题,他女儿应当继承产权的百分之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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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5-15 15:22
没有约定的,可按出资比例分
回复时间: 2015-05-15 18:07
您好,如果是共有人一人一半。
回复时间: 2015-05-15 15:16
如果你们办理了收养证明 他女儿继承的比例是1/4
回复时间: 2015-05-15 15:51
《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所以您跟养父之间对房产是共同共有,各占50%,您养父的女儿只能继承属于他的房产份额。
回复时间: 2015-05-16 23:36
你养父和你先是一人个人一半。以后如果继承,就是分他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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