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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仍在公司工作但公司让我们与另外一个外包公司签合同

广东-深圳 03-01 11:52  悬赏 0  发布者:可笑可乐 给我留言  回答:(3)
2005年3月1日进入公司做后勤工作,每年都与公司签了合同,11年3月1日全同到期.公司计划将后勤工作外包,现在不与我续签合同.让我与外包公司续签。(说明现在还没有正式通知我、但现在我仍在工作)
请问:1、如果我不与外包公司续签,现在辞职有哪些补偿?
      2、如果我与我外包公司续签合同,可以要求原公司 支付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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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勇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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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3-01 11:56
1,若公司不与你再续签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1-03-01 13:09
2008年1月1日以后,共签订了多少次合同?如果已经签订了两次以上,那么,第三次合同应该是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如果公司没有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双倍工资。
注意:仲裁时效是一年。时间已经非常紧迫。如果3月1日合同到期,那么,明天3月2日就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仲裁时效的最后一天。
如有需要,可以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3-01 14:26
公司对工种实行外包,合同到期,你与公司间就没有关系。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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