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王远洋  李波  
已解决问题

离婚房产分割

 05-18 19:21  悬赏 0  发布者:i6i6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8)
请问,二婚离婚,房产的分割问题,房屋当时购买总价100万元,男方支付了首付30万,和装修30万,剩下的每月月供7000左右,女方供了6年,想请问大律师,离婚的话财产的分配比例?谢谢了
问题补充:
婚后男方大概做生意欠了100万左右的债务,请问债务也是夫妻共同承担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327积分
回复时间:2015年05月20日 07时31分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如此详尽的解答!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18 20:00
要具体分析,房产是在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财产。同时债务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要具体分析
追问:

两人婚后共同购买的,购买时间已经超过5年
债务是婚后产生的债务,大律师帮我分析下啊

回答:

那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5-05-18 20:19
婚后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追问:

婚后男方做生意 赔了有100万左右的债务,这个债务也是共同承担一人一半吗?

回复时间: 2015-05-18 20:46
房产是在婚后购买,则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应当平均分割。
追问:

婚后男方做生意 赔了有100万左右的债务,这个债务也是共同承担一人一半吗?

回答: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可以不承担。

回复时间: 2015-05-18 22:24
婚后为共同生活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回复时间: 2015-05-19 10:23
房产是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平分。至于做生意欠的债务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看你们有无协议
回复时间: 2015-05-19 11:07
婚后的房子和债务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5-05-19 17:13
要看你的房产属于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如婚前买的,房产属于男方,月供部分你可以要求分割,如是婚后购买,属于夫妻财产,平均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黑龙江黑河
河北石家庄
广东东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1615
河北 保定
人气:416731
山东 东营
人气:26527
广西 柳州
人气:711937
陕西 西安
人气:583808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56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1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