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王远洋  吴健弘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怎么才能保证离婚后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四川-雅安 05-19 00:30  悬赏 25  发布者:scya52……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和我老公是离异后再组合家庭,结婚前,双方各有一套房产,并且都是有银行贷款的。婚后卖掉了我自己的那套,但为了保障我的权益,害怕以后万一离婚,我分不到他的那套房产,而我卖房的钱却有可能被男方分一半。
    所以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怎么能保证我的权益?说白了,就是有什么办法才能让我有他那套房产一半的所有权?听说银行有贷款的按揭房是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是否可以通过双方去公证处公证的办法来解决?
问题补充:
那再请问,是不是男女双方签订一份男方房屋双方各占50%的协议,然后去公证处公证就行了?哪怕即使以后离婚了,从法律上来说,我能分到男方房屋的一半?协议要注意写清什么东西?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19 00:32
您好,可以签订协议约定男方的房屋一人一半,然后公证协议
回复时间: 2015-05-19 01:01
一是订立夫妻分别财产制协议;不用此方法就是协议具体事项。从你说的情况看这两套房都属于婚前财产离婚应归各自所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辽宁沈阳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浙江金华
江苏无锡
河北张家口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3170
湖南 长沙
人气:542589
浙江 杭州
人气:28224
浙江 杭州
人气:10596
广东 广州
人气:3919705
江苏 南京
人气:988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9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