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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拖欠房租,我想强制收房

 03-02 18:51  悬赏 0  发布者:lfy913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长沙 回答:(1)
1、房子租给别人,合同约定一年。押金5000 月租2400  首次缴纳3个月房租后,约定2月12缴纳余下9个月房租。现经过多次催缴仍用各种借口推脱,曾经说过已经转账等。现我想给他个期限,比如3天后收不到钱就请110来强制驱除,不知是否可行?或者应该怎么办?
2、关于违约金 已经明文规定押金抵违约金,但他欠我20天房租我是否可以另行追讨?
3、现房屋内两张大床已被他搬走,但是他也有许多自己的家具、电脑在房间,我是否可以扣押部分来等他还我的床?(因为押金已经抵违约金了) 
多谢 谢谢
问题补充:
多谢回答,1、请问电话录音可否作为已通知对话解除合同证据?因无对方住址,无法书面通知,而多次电话催缴其本人也不来处理。故采用电话通知+录音及短信方式,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2、根据合同法,因对方延期缴纳主要债务(2月12日应缴纳的21600元占合同总房租的3/4),我通知对方我已单方面终止合同。(对方不同意,要延期缴纳),这样合法么?
3、合同终止后,我是否可以开锁进入房间?对方始终在厦门不过来处理,已经通知最后期限,并录音。进入房间后对其物品应如何处理?(有办公家具,不方便第三方提存,体积大,价值低)。
4、我是不是可以通知对方3天内来处理物品,过期是为放弃对这部分物品所有权?(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因对方现在死活在厦门不过来处理,而其办公家具多,没地方放置,影响我下次出租,如果可以,时间多长符合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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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3月03日 11时45分
1、可以书面通知对方,因对方违约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
2、对方违约,可以不退还押金。
3、可以扣留对方部分财物。
可委托律师处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多谢徐学文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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