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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吗?我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江西-赣州 03-05 20:19  悬赏 10  发布者:谢拉0932…… 给我留言  回答:(0)
2007年底,某单位与开发商签订协议,由开发商开发建设的商品房整体出售给某单位。2008年初,我与该单位职工签订协议,以该职工的身份报名购房,约定购房的一切费用由我负责,一切产权归我,该职工协助办理好一切手续。签订协议后支付了名额转让费1.5万。由于当时该建设地块是工业用地,直到2008年底才变更为商住用地,工程一拖再拖到现在。中间我先后以该职工名字交了9万。现在该职工以转让费过低为由要求加价2万,因为现在转让的转让费用有的已经达到10万了。现在我想问我与该职工签订的协议有效吗?我不想支付这2万块,到时他不配合我办理手续,我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另:该单位开过会,同意职工们转让该房产,名额转让的现象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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