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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后离职经济补偿问题

 03-09 10:28  悬赏 0  发布者:祖国zcg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东 回答:(1)
公司员工手册规定:
 ……3.劳动合同终止:
3.1人力资源部将会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五个工作日将《劳动合同期满前通知书》发放给相关员工,员工须于三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愿意于公司续签合同,超过三个工作日未作回复的视为员工不同意续签;
3.2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于劳动合同期满当日办理离职手续;
3.3公司决定不予续签的员工,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应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员工于劳动合同期满当日办理离职手续。……
问题1:我的合同期是2010年9月21日到期,公司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劳动合同期满前通知书》发放给给我,又没有提出续签合同。
请问: 公司是否违规。
问题2:因工资太低,我现在提出辞职,要求补偿,公司答复是(我个人提出辞职)就没有补偿。
请问:根据公司员工手册上述规定,我现在能否要求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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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3月09日 10时55分
合同到期,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因为合同到期后是自己提出辞职的,一般是不给予补偿的。假如是公司辞退的职工
才可给予补偿;现在只有一点理由,就是公司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将《劳动合同期满前通知书》发放给相关员工,又没有提出续签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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