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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辽宁-阜新 03-11 14:08  悬赏 0  发布者:xiaofa……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想和爱人离婚,孩子三岁半我没有工作,孩子父亲不拿抚养费,我没有能力养活孩子,希望孩子将来有个好的前途,在离婚时我们想让别人收养自己的孩子是否在法律上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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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11 14:10
你们的情况不符合送养条件
回复时间: 2011-03-11 14:19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回复时间: 2011-03-11 15:11
你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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