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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广东-深圳 06-05 16:50  悬赏 0  发布者:mengme……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14年9月来公司的,今年6月份才签合同,而且之签1年,试用期却谢了3个月,我现在怀孕了,9月份就准备休产检,到时合同到期了,万一公司说合同要到期了,不给产假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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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05 16:52
你好,公司不能不给产假。
回复时间: 2015-06-05 17:01
《劳动法》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三个月的试用期并不违反规定。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不适用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的规定,也就是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因此,这个问题不用担心。
如果公司在这方面违法操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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