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刘海鹰  牟金海  章泽龙  陈皓元  陈宇  
已解决问题

一份判决书的两个版本

 06-04 18:42  悬赏 20  发布者:tomsjm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张家口 回答:(1)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一年在本地前办理离婚,我是男方被告法院于2008年10月下达判决书判定离婚,因有婚生女儿,法院判决支付抚育费,并支付原告女方20000元房屋装修拆分费用。判决生效后,我一直按照判决执行支付费用,但前天突然接到法院下达给所在单位的“强制执行通知书”,是由于原告认为我所付款项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其后发现原告方所持的判决书与我所持的判决书并不一致,其中主要差别在于20000元费用那一条,我所持判决书原文为“六、以上(三)、(四)项抵顶后,被告给付原告人民币20848.45元”。而被告所持判决书上却在这后面多出一行字:“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付清”。于是到法院咨询,法院称原告所持判决书是经校对后的版本,并且与法院存档内的判决书相同。但是法院在此之前并未告知过我判决书已更改,并且这次改动并没有开具“更正裁定书”,也并未送达于我,请问法院有权利就这样强制执行吗?我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决定吗?法院应该负什么责任,可以告法院吗?请律师指教。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6月04日 18时54分
你可以向法院执行局提交执行异议书,可以根据你的判决书要求执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山东东营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广西桂林
北京西城区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791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58
辽宁 大连
人气:11490
重庆 沙坪坝
人气:468
山东 东营
人气:25277
湖南 长沙
人气:54255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