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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动迁遗产继承的问题

上海 06-10 21:13  悬赏 0  发布者:robins…… 给我留言  回答:(4)
各位律师好,杨浦区大桥街道有一出私房待动迁,产权人过世,有子女5个,其中2个住在里面。现在的问题是,杨浦区似乎都是第一块砖作为遗产,但是其余3个非居住继承人主张三块砖都是遗产。请问具体司法实践中,一般是如何认定的呢?而且杨浦区好像和其他区不一样。。。假如,杨浦区的法院判第一块砖为遗产分割,其余的由实际居住人分割,而其他3子女不认同向中院提出诉讼。。。在司法实践中有典型的分配案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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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10 21:46
私房的动迁利益一般情况下是各继承人均分。动迁的分配政策会详细的写在《告居民书》中。
回复时间: 2015-06-10 22:49
私房动迁,三块砖都是遗产。
实际居住人还可分割的是与搬迁相关的补贴、奖励。
回复时间: 2015-06-10 23:38
私房动迁,三块砖都是遗产。
回复时间: 2015-06-11 11:53
你好,关于动迁房款,除各项奖励和费用外,主要是这样几块:
1、房屋评估价;
2、房屋价格补贴;
3、套型面积补贴;
4、居住困难补贴。
在实际操作中,非安置人员的继承人可以分配的份额,各区各基地确有不同做法:
某些区只能继承1;某些区继承1+2;某些区继承1+2+3.
碰到比较多的,是前三项相加。而非安置人员的份额不能计算在居住困难补贴里面,即按人头托底保障后,只需要减去安置人员的份额即为居困补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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