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王高强  陆腾达  曾令栋  王浩  
该问题已关闭

我是甲方...離婚協議書可以嘛?有什麽漏洞??

广东-佛山 03-18 12:11  悬赏 0  发布者:crosse…… 给我留言  回答:(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现因性格不合,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离婚,并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甲乙婚后生下儿子由甲方抚养。由于甲方家境非常富裕,离婚后儿子由甲方独自抚养儿子,乙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甲乙确认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和共同债务,毋须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各自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承担。
四、乙方有权探望儿子。但如需带离甲方住所,应经甲方同意,而且每月不得超过叁天,并且己方拥有一周三天的探望权。
五、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的一个月内搬离甲方住所。
六、由于甲方多年来对乙方没有充分关心与照顾妻子,离婚后,甲方将给予人民币三万完整,作为给乙方的生活补助。每个月五百元,直到支付完毕。如有拖延或者撒赖,乙方有权对甲方进行上诉。
七、儿子日后在选择学校时,双方必定要一同前往,不能因双方感情不和而在离后对儿子进行不正当的思想教育或出言侮辱对方。
八、儿子至成年时跟随男方生活,男方负有抚养,教育等一切责任,并应尽其所能,将儿子教育成才。儿子到成年后,按其意愿,选择跟男方或女方生活(双方当事人不得干扰阻挠)
九、甲乙在本协议签订的当天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各收一方,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691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3-29 19:46
没什么漏洞。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山东济宁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最新回复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10
浙江 杭州
人气:442718
重庆 江北
人气:392680
安徽 合肥
人气:28269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767
湖北 襄阳
人气:44109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5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