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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书可以更改吗?

安徽-芜湖 06-17 14:32  悬赏 0  发布者:WJS564……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4年我前妻慕名将我们的存款及对公账户上的资金短期内全部转移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和我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二哥孩子全部归我店面和车子平均分割(房子在2011年购买时就已离婚威胁强迫我签下赠送约定)。接到法院出票后我申请法院查账发现,20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期间将我们共同存款87万余元,对公账户82万余元全部转移,不知去向。开庭后,临法院最后判决期限其突然撤诉,主审法官赵凌给我下了裁定书(我已从法院复印出来)。裁定对方应支付财产保全费3千多元。后我去找主审法官(赵凌)执行,他却告诉我是她写错了,我再追问干脆说不是她写的。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过了几天打电话到法院找赵凌法官,她还是一样的答复,并说她还可以下个补充裁定。就给我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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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17 14:35
这是不能随便更改的,要由裁定的方式更改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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