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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

上海 03-26 14:14  悬赏 0  发布者:LILY-J……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朋友和女方在90年代初办理了婚宴 但没有办结婚证。当时,因为准备出国,(单身比较容易签证)后来由于经济关系,女方出国了 男方继续留在国内 一直到现在。在这期间 ,女方也经常两边跑 (其中96年到98年一直住在国内)。直到今年,女方突然提出:要求男方从现在居住的房子中搬走,此房当时以女方父亲的名义买的,现已转给女方)并告知男方,自己已在国外结婚。现在男方他出无房,请问可以要求财产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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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26 14:26
没有结婚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无法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3-26 17:06
这个问题很复杂。
九十年代初,具体时间是那一年?因为我国就是在九十年早期废除了事实婚姻的,所以暂时不能排除他们存在婚姻关系的可能性。如果你所说都是事实,80%可能女方已经触犯了重婚罪。
至于财产,也不是绝对没有希望。
具体的可以联系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1-03-26 17:39
您好:
情况比较复杂 建议来电咨询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1-03-26 18:09
如果双方一直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的话则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女方房产男方无权居住。
回复时间: 2011-03-26 20:21
要看双方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婚姻。
回复时间: 2011-03-26 21:35
关键是你对该房有贡献吗?
回复时间: 2011-03-26 21:42
要看是否构成事实婚姻,这个很重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回复时间: 2011-03-26 22:11
可以请求财产分割,但是不是婚姻基础的财产分割,而是同居意义上的财产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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