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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遗嘱公证后继承(争夺遗产问题)

 06-28 00:35  悬赏 10  发布者:wkupp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朝阳区 回答:(5)
客观事实1:我姥姥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和二女儿想争夺房产,其中二女儿(也就是我妈)一直住在我姥姥这里。而他们并不孝顺,不出钱不出力。
事实2:我姥姥在前些年的时候已经在朝阳区公证处立了遗嘱,遗嘱内容是房产在她去世后归我。
事实3:现在老人脑血栓处于神志不清状态,已经丧失语言能力。
事实4:房本名字目前是我姥姥唯一的,当初买的单位房,是全产权买下的。拥有完整产权。户口本上的户主也是我姥姥。

问题:我该如何做才能保证我的权益——房产归我名下?
可能出现的状况:我母亲和我大姨(也就是老人的大女儿和二女儿)可能会起诉我,跟我争夺房产,那么是我能赢还是他们赢?二女儿(也就是我妈)一直说当初买房是她出的钱,所以应该归她,不过她是拿不出证据的。我该如何做才能保证我的权益——房产归我名下?我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当初公证遗嘱的时候,公证处的人嘱咐我说,要在老人死后一个月之内去公证处办理,但并没有具体和我说该怎么办理。
问题补充:
楼下一共4个人回答,只有3楼大概看了下事情描述。而其他1、2、4楼都是直接粘贴法律条文。。。我现在的情况是,有遗嘱并且在公证处公证过(是直接在公证处立得遗嘱),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假设他们和我打官司争夺房产,会出现什么情况。3楼的回答是直接按遗嘱继承就行。那如果他们(老人子女)仍然要和我争夺呢?因为按正常继承顺序,他们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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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2015年06月28日 10时59分
您好!
1 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即可;
2 详情来电咨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只有这楼的回答是阅读过我问题的。别人都是复制粘贴法律条文。提问的问题连看都不看。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28 10:10
您好!
(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四)建议法定继承人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五)继承方式: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如果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5-06-28 11:25
你好,有遗嘱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6-28 13:38
你好,应该先看去世的人生前有无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复时间: 2015-06-29 11:33
您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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