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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死者名誉权精神损害赔偿限制

 06-15 20:01  悬赏 10  发布者:epochm……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6)
今日见到一个案件,上边说马某四处诋毁诗人韩愈,导致机器不好影响。后韩愈39代传人,以此提出起诉,以侵犯名誉权提出。

请问法院支持么?是不是时间太久了
问题补充:
这个有没有个年限哦,只要是与其确实有关系就可以提出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6月15日 21时45分
历史人物的名誉权,自然人通过诉讼渠道保护,按照目前法律规定,存在着障碍.只能通过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解决,维护其名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
五、问:死者名誉受到损害,哪些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
  答: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组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6-15 20:16
只有其确能证明其与韩愈的关系,方能主张权益。
回复时间: 2009-06-15 20:21
同意上述意见,但要看是否是学术上的争议,如果是,则很难得到支持。
回复时间: 2009-06-15 21:40
法院不会支持!
自然人死亡后其名誉等受侵害的,只有其近亲属才有权提精神赔偿,韩愈39代传人,早已超出了近亲属的范畴。
回复时间: 2009-06-15 21:57
不能提出了,只有近亲属能够提出来
回复时间: 2009-06-15 23:55
四处诋毁的时间是关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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