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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是有男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婚后需要共同还贷款所以女方要求也同时写上名字,那么这样的话以后若是离婚

山东-济宁 06-30 20:49  悬赏 0  发布者:MSM061…… 给我留言  回答:(1)
婚前是有男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婚后需要共同还贷款所以女方要求也同时写上名字,那么这样的话以后若是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如果要去公证处做个婚前财产公证的话,又是如何分割?公证是去房产所在地公证吗?我所在地是济宁,男方房子在浙江,同时都是需要准备什么证明???请帮我一一解决一下问题,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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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01 09:46
您好!
1.首付是男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你可以分得婚后共同还贷记及增值部分。
2.如果要去公证,你们需要双方约定。如果公证你们两个人对这套房子各一半的财产,这应该是你男朋友赠与你该房产一半的产权。
3、应该在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公证,即浙江。
4. 材料:
   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婚前财产公证需要的材料中,最重要的就是对约定的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追问:

男方父母付首付,在拿到结婚证后要求把女方名字写上并一起还款,那么这样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回答:

是的,若无约定,即共同财产。
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为夫妻双方,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方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因此认定为共同财产。只是分割时可以适当照顾出资一方。

回答:

是的,若无约定,即共同财产。
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为夫妻双方,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方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因此认定为共同财产。只是分割时可以适当照顾出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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