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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面辞退

福建-厦门 04-02 15:40  悬赏 15  发布者:CXQ5705 回答:(2)
我在厦门一家台资企业上班去年5月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是3年,今天我部门的领导找我说要辞退我,说是按照去年的绩效考核末尾淘汰,本来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我的,因为没有提前书面通知所以补偿一个月的预告工资2070,加去年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2690共4760叫我30号办理离职手续,请问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否合法,我得到的补偿是否已经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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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02 15:43
答:合同期内辞退,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1-04-03 15:50
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等。先商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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