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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合同纠纷

北京-通州区 04-03 16:35  悬赏 0  发布者:bjtzjm 给我留言  回答:(3)
通州区去年进行了引人三河热电厂热源对全区民用供暖改造,拆除了许多燃煤小锅炉,取消原来自供暖变成集中供暖。这虽然对减少碳排放提高空气质量起到了作用,但是却无形中使我们广大居民的供暖费用由原来自供暖费每平米16,50元变成了集中供暖费每平米24元,相当于提高了百分之50 。这对于那些能报销的人来说无所谓,而对于数以万计的广大下岗失业、无业低收入人员、退休职工和低保人员可是一笔不小的负担。损害了我们的利益,增加了我们的负担。我们认为政府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任务或者政绩在不与居民就供暖方式和价格进行协商就强制推行集中供暖大幅度提高供暖费的做法给广大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的做法是有违法律的,它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也违背党和国家一再强调建立法治政府、执政为民、创建和谐社会、遏制通货膨胀等要求的。属于乱作为、违法行政。它利用手中的公权力剥夺了广大公民的私权利,局外人决定我们局内人的事情。请问政府有权强迫我们与他指定的供暖企业签订供暖合同吗?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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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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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4-03 17:11
无权强迫供暖企业
回复时间: 2011-04-03 17:34
政府不能强迫你们签合同,但是你们不签合同,可能就不能给你们供暖了
回复时间: 2011-04-04 11:57
无权强迫供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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