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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父母赠送(或借)房屋首付款问题

广西-贺州 04-07 16:10  悬赏 10  发布者:luoyua…… 给我留言  回答:(4)
父母为已婚女儿支付房屋首付款十八万,又不想此款为女儿夫妻共有财产。想通过以下方法看哪种更有利:
1、公证该十八万为只赠女儿一人。(担心的是如果女儿先逝世于男方,此十八万是不是为遗产,男方有权接受);
2、借给女儿十八万,或是借给女儿夫妻十八万元首付款。(其实并不要求女儿还。但如果女儿先逝世于男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归还该款,有没有时效性的问题存在。)
归结就是不想男方享受这首付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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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2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4-07 16:41
可以办理借款手续。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11408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4-08 14:59
你好,最好是办理赠与公证。如果还有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直接一对一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4-08 21:26
只要明确表示你们的意思就行.
回复时间: 2011-04-07 17:17
可以与女儿夫妻签订个协议,协议写明18万元只是赠与女儿,属于女儿个人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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