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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工伤九级,现在终止劳动合同能得到怎样赔偿呢

辽宁-沈阳 07-09 12:0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2年前工伤九级,现在终止劳动合同能得到怎样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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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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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7-09 20:55
可要求一次性就业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与所在市职工收入有关,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5-07-09 12:49
你好,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我的补充: 2015-07-09 12:50
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辽宁省人民政府 第187号
第十八条 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标准按照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五级为16个月,六级为1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工伤职工本人月工资计算,不得低于所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五级为28个月,六级为24个月。
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标准按照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七级为12个月,八级为10个月,九级为8个月,十级为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标准按照工伤职工本人月工资计算,不得低于所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七级为20个月,八级为16个月,九级为12个月,十级为8个月。
第十九条 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距退休年龄不满5年,属于提前4年、3年、2年、1年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相应减发1个月、2个月、3个月、4个月。
回复时间: 2015-07-09 13:10
可来电咨询详谈,帮你大致计算一下
回复时间: 2015-07-09 15:36
你好,伤残赔偿医疗费,就业补助都要支付的
回复时间: 2015-07-09 17:31
工资多少?有保险吗?
回复时间: 2015-07-09 18:29
伤残和就业需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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