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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承租人死亡家属是否可以继承?

 06-21 18:24  悬赏 0  发布者:dhr200……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闵行区 回答:(4)
有一私房,原国有土地使用权承租人死亡多年.
1.其原有的同住人是否可以法定继承土地使用权?
2.如果能继承.其中因家庭纠纷,已于4年前,由法院判定房屋归甲,由甲支付补偿款于乙.那么是否土地的使用权一并归甲所有.
3.乙的户籍还在该私房中,乙已于2年前结婚,并有一小孩.现在房屋面临拆迁.乙及其家属是否可以以共同承租人或者同住人的名义要求拆迁的分割?一般安什么比例分割?
问题补充:
如果当地有具体的安置办法,是否按照当地的办法分配?拆迁办会有具体的每个人的份额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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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6月21日 22时30分
你好,1、 这种情况下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2、 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是一起的,权利由甲行使。一般情况下,补偿款里已经包含了土地使用权部分,但谨慎起见,可以建议携带当初协议咨询律师。3、 户口在的情况下,只有公房才涉及到同住人问题,你前面说到是私房,后又提到承租人同住人问题,是矛盾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6-22 10:43
使用权不存在继承问题,你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使用权;

如果是私房,拆迁补偿归所有权人,同住人一般只享有安置补偿,具体以当地拆迁补偿政策为准。
回复时间: 2009-06-22 12:21
房屋和土地一并转移
回复时间: 2009-06-22 18:28
1、 这种情况下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
2、 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是一起的,权利由甲行使。
3、 户口在的情况下,只有公房才涉及到同住人问题,你前面说到是私房,后又提到承租人同住人问题,是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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