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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孩子被一个十六七岁的男孩开两轮摩托车撞伤,住院二十多天医药费用了三万多元

广西-贵港 07-15 16:5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家孩子被一个十六七岁的男孩开两轮摩托车撞伤,住院二十多天医药费用了三万多元。经交警部门处理,但对方和他父母都不到交通部门商谈,就当无发生那事一样,我该怎样办!诉讼能有用吗?我的权益怎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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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15 17:04
督促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建议委托律师进行起诉。
回复时间: 2015-07-15 17:22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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