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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婚后父母的房产买卖的形式过户(不是赠于不是继承)给子女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山东-烟台 07-16 18:46  悬赏 0  发布者:孙青鹏 给我留言  回答:(2)
父母自己的房子想以买卖的形式过户给(儿子),并写上儿子自己的名字,但儿子已婚。请问这样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如果属于怎样做可以属于个人财产?(不考虑赠与过户)!另外儿子是军人,过户的话需要开无产证明吗?到哪里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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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7-16 22:39
那就只能叫儿媳与儿子书面约定该房产为儿子的个人财产了。
追问:

请问,可以父母另外书面声明一份,指定此房是赠与个人的并公证处公证,可以吗?

回复时间: 2015-07-17 16:02
赠与还可能是儿子个人的。。。。。。。。。
买卖除非能证明用个人财产买的或女方同意的,才可算个产。。。。。。。。。
另赠与的费用更低一些。。。。。。。。。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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