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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求救,房贷审批耗时延误过户日期怎么办?

 04-14 19:56  悬赏 30  发布者:nazu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5)
您好,买卖双方于1月21日签订购房合同,约定3月15日内过户,相关材料经由中介已提交给银行,但由于年后政策变动,银行贷款审批迟迟不能下来,造成3月15日内无法过户,后审批金额不足原定贷款金额,买方亦积极筹措资金补足贷款余额,卖方此后宣称买方违约并不同意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日期,请问买方应该如何应对以降低损失?
问题补充:
感谢回答,补充两点。
1,合同上有写3月15日后15天内每日按照总房款的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15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取20%的违约金。
2,合同上并无明确规定贷款发放日期,只说明3月15日过户。
贷款时间不确定我也很着急,但因此作为违约的条件是否太过于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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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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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4月15日 13时01分
你好!

1、政策变化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并非你主动违约你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你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协商不成你也可以提起诉讼。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所有老师的回答解惑。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4 20:16
双方都还没有完全违约,不足以构成解除合同的条件。
回复时间: 2011-04-14 23:00
是国家政策变化造成过户延迟,属于不可抗力,双方均无过错,你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对方也无权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1-04-15 09:17
1、合同约定有效。
2、如果合同附件三有特殊约定,按照附件三履行。
最好双方协商。本律师办理过此类案件,如有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4-15 10:26
1、你这是签订买卖合同时考虑不周全啊;
2、可以从不可抗力角度抗辩,你不构成违约。要求继续履行买卖合同。
3、若发生纠纷,委托律师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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