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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

广西-桂林 04-15 08:46  悬赏 5  发布者:prm5835 回答:(1)
我2002年进入公司工作,但从2006年公司才开始为个人交养老保险,也没有为个人办理失业保险。现我今年满48岁,公司将我的岗位提出竞争上岗,并且要求先按公司规定每年补偿700元(去年我月工资1600元)先结算再竞岗为由。并在竞岗条件中列出年龄40岁以下,如果不按公司要求执行,就下调令让我去车间(之前我一直从事行政中层管理工作,每周工作6天),很明显公司是变相辞退我。事情到这地步我只能走人了,请问我是主动辞职还是让公司辞退我,我又应如何找公司结算补偿。请具体指教,谢谢!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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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5 21:51
可以要求公司补缴4年养老保险和补办失业保险,如果主动辞职得不到经济补偿金,也无法办理失业保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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