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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我解除合同方面的赔偿事宜。

山东-济南 04-15 10:44  悬赏 0  发布者:XMU8686 回答:(1)
我在一个合资企业工作,从2000年的9月分开始一直到2008年的5月分,从2008年5月分起休怀孕假,然后是产假(公司允许这样休),这个期间单位还和我签合同,给我上保险,但到了08年12月份的时候我生了宝宝以后,我们的合同也从这个时候算起(公司规定这么算的),所以到09年的12月分我的合同到期了,现在单位通知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是单位现在不需要人)请问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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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5 10:46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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