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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

浙江-杭州 04-15 11:19  悬赏 0  发布者:清咖啡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和再婚老公登记后从未共同生活过,而且分居两地,没有任何来往及经济来往,离婚男方要我卖房子分财产,我该怎么办,他有一个21岁的儿子,我有一个14岁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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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5 18:19
你房子是什么时候购买的?
回复时间: 2011-04-15 11:21
什么时候一起同居的。1994年2月1日以后同居的不是事实婚姻。房子如果是你个人财产不用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4-15 11:22
离婚前就属于你名下的财产无论公不公证都是个人的
回复时间: 2011-04-15 11:24
他无权要求分割你的房产。
回复时间: 2011-04-15 11:50
房屋什么时候买的?若是个人财产则不需要分割的
回复时间: 2011-04-15 12:49
若房子是你们登记后买的,那么对方有份额的;如果是登记前买的,则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4-15 13:27
如果房子是你们结婚之后买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如果是结婚之前买的,那你不用分给对方。
回复时间: 2011-04-15 21:27
94年2月1日以后同居的不是事实婚姻。房子如果是您的个人财产则不用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4-20 10:53
关键是证据,确无维系可能协议不成可诉讼离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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