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毕丽荣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房屋租赁纠纷

陕西-商洛 04-15 21:50  悬赏 5  发布者:宁远88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与房东2009年签订了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一年一付,使用一年后我与房东协商在补偿他一月房租的条件下,我于2010年9月30日搬离了所租的房子,房东于次月刊登房屋出租广告,并于2011年3月将房出租与他人,因当时没有撕毁租赁合同,如今房东找我收取2010年9月至2011年3月期间的房租,请问我该付这段时间的房租吗?
问题补充:
合同对房租支付没有时间约定(只写明全年房租现金一次性付清),没有注明违约责任。从房东刊登房屋出租广告时起,我是否就可以拒付其房租。如果,房东向我收取这段时间的房租,我是否可以起诉他将我的房私自转租给第三方,并要求他承担我的经济损失。假如,我要起诉他或他起诉我拖欠房租,我应该列举那些方面的证据来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陕西-西安]
  • 高飞律师 VIP
  • 电话:18629037091
  • 145884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4-18 09:57
建议拿上租赁合同向律师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4-15 21:5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是否应该付这段时间的房租取决于你们的租赁合同本身是如何约定的;
    2,建议拿上租赁合同向律师当面咨询为好。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1-04-16 11:28
回复过了,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江苏南京
北京西城区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51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38
山东 菏泽
人气:209204
安徽 合肥
人气:282094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898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