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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商品房买卖纠纷

 04-16 10:25  悬赏 5  发布者:zhangm…… 给我留言 地区:贵州-毕节 回答:(2)
本人是外地户口,于2010年底在贵州省金沙县订了一套商品房,首付了30%和维修基金、登记费并签了合同,一直到现在还没通知办理按揭的手续,至今一个经理打电话通知我说外地户口在当地买房首付要缴纳60%,我想退房,经理回答说退房可以,要付违约金,我有点气愤,想咨询一下,现在是不是有这样的文件说外地户口买房必须缴纳首付60%?还有就是如果我退房必须交违约金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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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4月16日 10时38分
现在全国也没有这样的规定,就是有这样的规定也是新签合同之后。和你没有关系。你可以要求对方违约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6 10:32
你的情况不是违约,首付比例的提高属于无法预见,是不可抗力,你可通过诉讼要回已交的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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