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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问题

广西-柳州 04-16 23:21  悬赏 0  发布者:人生的意义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和我丈夫登记结婚一年半,房子是登记前付的定金,登记后签订的购房合同,现在感情不和,想申请离婚,但是他手上有我和另外一个男人去宾馆的证据,他也有网上和手机上和其他女人很亲密的记录。这样我可以申请拿到一半的房子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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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7 09:38
应该有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可要求平分。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10768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4-17 19:19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一半房产。具体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如果还有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直接一对一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4-20 09:41
这些证据是不足的,可以分。
回复时间: 2011-04-16 23:24
可以。
回复时间: 2011-04-16 23:29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但有《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情形除外。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4-16 23:42
应当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分分配。
回复时间: 2011-04-17 00:05
上述证据双方都不足以证明对方有婚外情行为,财产应当均等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4-17 18:24
可以争取到一半的房产。
回复时间: 2011-04-21 10:06
他手上有我和另外一个男人去宾馆的证据-------是否足以认定为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他也有网上和手机上和其他女人很亲密的记录--------是否足以认定为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这两个证据的证明力很重要,关系到你是拿一半房子呢,还是小半房子,或者是大半房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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