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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介费问题咨询

上海 07-21 17:48  悬赏 10  发布者:tonton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购买的二手房,前期我要求谈好中介费,中介不谈,现在快过户了,其提出要收比较高的中介费,看了下居间协议里有写明2%中介费,签时我老婆没注意就签了,但我现在发现中介居间协议上的卖房方的名字与购房合同上不是同一人(卖房人是上海人多套房,此房是以其侄女名义买的,购房合同上是其侄女名,而居间协议上是其本人的名字),我是否可以以此条拒付中介费?
问题补充:
如果协商不成功,此居间协议甲方与卖方合同甲方不是同一人,相关法律会支持我不付或少付中介费么?实际我与居间协议的甲方无任何费用产生,所谓的2%就不存在,可以这样理解么?

如果因此导致的违约,该哪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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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21 18:31
您好!房产证应该在中介处,拒付中介费可能会对过户产生影响。
回复时间: 2015-07-21 19:14
不可以,房屋交易成功,您就应当支付中介费,您说开始不谈,但居间协议里白纸黑字写着2%,不同意,您可以拒签。即使是疏忽大意,也只能为自己的过错而买单。
回复时间: 2015-07-21 21:14
可以据此与中介协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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