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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下高利贷 妻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需不需要承担债务

天津-河西区 04-19 17:20  悬赏 30  发布者:盛夏光年00 给我留言  回答:(8)
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高利贷,共计70多万元,并向几位朋友借款,借款金额不等。现丈夫不知去向,债主追讨上门,妻子应该怎么办,需要偿还这些债务吗
问题补充:
丈夫在向黑社会借高利贷时,用岳母的房本作为抵押,岳母本人也是在不知实情的情况下就给了女婿房本,没想到女婿使用房本作为抵押去借高利贷了。现黑社会的人找上门要求收房,让岳母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以此抵消高利贷借款。请问各位律师岳母怎样才能保住她的房子?如果保不住的话,怎样做才能使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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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9 17:23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不需要偿还。
回复时间: 2011-04-19 17:41
如果妻子确实不知,又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不用偿还
回复时间: 2011-04-21 21:27
1,不需要承担非法利息;2,如果不是用于家庭共同支出,可以不还。3,房屋抵押需要登记生效。
回复时间: 2011-04-19 21:40
那要看这些债务是否用于你们生活家庭开支。如果是的话,那要看你和你丈夫是否有婚内财产约定,这个约定你是否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等是知道的。否则你应该偿还。
回复时间: 2011-04-20 07:53
需要看具体情况,一般的不用偿还。
回复时间: 2011-04-20 08:37
如果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不用偿还
回复时间: 2011-04-21 09:36
妻子证明欠款全部用于男方个人消费,与女方及家庭无关,女方没有义务偿还。
回复时间: 2011-04-21 16:42
如果是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偿还本金和贷款。如果你的房本抵押贷款没有经过登记,那么第一不生效,可以不办过户,房子仍属于你岳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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