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吴健弘  宋昕  王远洋  朱学田  
该问题已关闭

出售个人产权房产,因为该房产曾为与前妻夫妻存续期间购买,现在出让需要交纳离婚税吗?

四川-南充 07-29 17:59  悬赏 0  发布者:即此见闻非见……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1997年购买一住房,2004年结婚,2007年离婚,然后我办理该房产为我个人产权,现在2015年我准备出售该房产,应该缴纳离婚税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29 20:47
你好,无需缴纳你所说的税种
追问:

在房管局曾询问办事人员,她答复要缴纳升值部分20%的离婚税,所以才有此一问,而且代卖的房屋中介也坚持说要缴纳,让我房价先扣减税赋。
不明白,请教!

回答:

你好,你所说的是个税,不是离婚税,离婚不用交税。

追问:

看来此事存在争议,难道ZF工作人员回答有误!她们一直坚称我应该缴纳,理由是从2015年7月起的新规定,但是我总想不通,离婚会付这样的代价,还是为8年前的离婚。

回答:

你好,离婚没有税,20%是个税

追问:

谢谢您,今天咨询了税务局,答复如您所说,是个人所得税。
有意思的是,他告知如果是个人唯一房产,可以免税。那避税的方法是我还得离一次婚!无语。
还是该感谢ZF,起码给了条口子躲避!

回答:

你好,不客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4755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3865
广东 广州
人气:391898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2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