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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我要离婚

 04-24 14:00  悬赏 0  发布者:zxy198……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陕西 回答:(3)
我不确定我现在这种情况去找法院领导他们就能给我立案吗?如果他们的说法一样我该怎么做?对于我离婚起诉的这种情况,我咨询过有关法学人员,他说立案后法院向被告传票三次,如果三次被告都不到庭,就可以发通告按被告缺庭强判离婚,我想知道是这样吗?现在被告是存心躲避的,如果被告一直不露面,传票送不到被告手中,这婚我是不是就没有办法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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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4月24日 14时11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必要时,你可以申请宣告对方失踪,然后起诉离婚,法院应该判决离婚。理由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康律师,谢谢你的答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24 14:06
不是的,虽然离婚案件属当事人必须到庭案件,但被告恶意拖延诉讼,法院在履行公告手续后,可以经行做出离婚判决
回复时间: 2011-04-24 15:06
告知过了,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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