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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追讨几年前的加班费和三险?

北京 04-25 10:56  悬赏 15  发布者:FCb8427 回答:(6)
您好,我在原先工作单位工作了5年半,上个月公司由于我犯错误将我除,我的合同是2009年12月31号到期的,没有续签合同,我工作的前两年没有上三险,后三年半加班没有给加班费,现在可以追讨回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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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9635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4-25 11:04
可以追讨加班费、保险、及未续书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有争议,在被开后一年内申请仲裁或投诉。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0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4-25 11:37
收集证据,可以申请仲裁解决,要求补交保险,支付加班费,支付双倍工资,给予赔偿。仲裁时效是解除合同后一年。
回复时间: 2011-04-25 11:17
可以  没有过时效
但是要尽快 否则会受侵害
可依法维权 向单位索要补偿 保险 双倍工资等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1-04-25 11:55
一年内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4-25 12:07
1,没有续签合同,仍然保留保留关系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处理。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
2,不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
3,此外,单位需要支付加班费。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如有需要请来电,以作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1-04-25 14:34
你好,已经过了仲裁时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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